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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矿人

时间:2026-06-07    来源:www.xinwenju.com    作者:馨文居  阅读:

  我非常清楚地记得我最初遇见他是什么时候。我在闪耀的黄昏中散步,刺探着白色吉莉属植物的婚礼,我闻到了燃烧的鼠尾草确凿无疑的臭气。这种气味传得很远,通常表明附近有人宿营,但是在平坦的台地上,没有比戴安娜的鼠尾草更高的东西了。在白色的新月下,台地上面开始变得昏暗,烟雾的鬼影在摇摆,在烟雾的尽头,我遇见寻矿人正在友好的灌木丛中开辟一块干燥的营地。他像裁缝一样坐在沙子里,咖啡壶放在煤块上,煎锅里的晚餐已经准备就绪,他自己也有心情交谈。他的驮驴一瘸一拐地游荡开去,寻找比鼠尾草更为潮湿的植物,并不劳他操心。

  在那以后,在曲折的路上,或是在沙漠群山的水洞边,我们经常遇见他,我逐渐了解了他的生活方式。他是个低头弓背的小个子,他的脸、举止和言谈根本没有特征,仿佛他具有遭猎捕的小东西从周围环境获取保护色的才能。我记得,他的衣服一点都不时兴,除了它们带有锅底灰慷慨的痕迹,他还有一个奇怪的习惯,张着嘴到处走动,这使他的表情显得愚蠢,直到你离他足够近时才能发觉,原来他在忙着哼唱一支没完没了、嗡嗡响的无词小调。他旅行得很远,花费大量时间,但是他的烹饪设施简单而必要。一个煮豆子的壶,一个咖啡壶,一口煎锅,一个用来混面包的锡罐——在需要时也用来喂驴——就是凭借这些东西,他走遍了西部世界的一半,并且安然返回。我们刚认识的时候,他曾向我解释,去山里带什么样的食物为好:不要发黏的,那会“把锅弄脏”;不要“带汁的”,那样不好包装携带;不要容易发酵的。他不用枪,但是他会在水洞边设网捕鹌鹑和鸽子,在有鳟鱼的地方则携带鱼线。他使用驴子,根据载重情况使用一两头,因为驴子有一个主要优点,它们能吃土豆皮和木头。在山麓丘陵地区,他曾经有一匹马,但是在去没有饲料只有牧豆树的沙漠时,他发现自己需要从欧石楠上采摘豆子,这项劳动迫使他使用把荆棘也当作美味的驮畜。

  我推测,没有人一开始就想做寻矿人的。他一定是生来就具有这种才能,还有机遇,就像诱发结晶的试管上的塞子。我的朋友以前很长时间一直做几种其他工作,直到他撞见了一个一千美元的矿穴,并从此操持起这个行当。矿穴,你一定知道,就是一小块自然形成的富矿,或者是贫乏材料中的一条矿脉。几乎每一处矿脉中都含有这样的东西,只要你有运气不费太大力气就能撞上它们。发现了一个好矿穴的人要做的有意义的事情,就是出钱入股,并离开群山。合乎逻辑的事情是开始寻找另一处矿穴。我的朋友寻矿人已经寻找了二十年。他全部的工作装备是一把铁锹,一把鹤嘴锄,一口金锅,保养得比他的盘子还要干净,还有一个袖珍放大镜。当他抵达水道时,他会淘洗河床上的沙砾,看看“成色”,用放大镜来确定它们是来自远处还是近处,就这样刺探着,沿水道逐步前进,直到发现含金的飘聚物在溪流中成扇形展开的地方;然后攀上峡谷一侧,直到最终找到合适的矿脉。我记得他说过,小矿穴的最好标记是铁锈色,但是我从来也无法充分领会矿工们的交谈,学会有关寻矿的知识。在没水的山间,他有另一套方法,他会在眩目的溪谷中进进出出,在弯弯曲曲层叠的地层中工作,它们似乎从被堆积起来之后就没有冷却下来。他的旅行路线从内华达山脉积雪的东坡开始,在那里,山脉起伏穿过,与海岸山峦会合,沿斜坡直到特拉基河流域,那里漫长的严寒季节阻碍他继续向北。然后他沿附近一条平行的向沙漠方向延伸的山脉返回,这样一直来到莫哈韦河的落水洞,在沙子中忘我地挖掘——那一片广袤神秘的土地,孤独、冷漠、美丽、可怕。但是他的到来对它没有危害性;土地忍受他,就像它忍受一只囊鼠或獾一样。在所有的居民中,它对人类最不关心。

  采矿区哺育了很多种奇奇怪怪的人,每一种都蔑视其他人的古怪,但在他们之中,我发现寻矿人最容易受人接纳,因为他整洁,因为他谈话友善。关于他的回忆更为丰富多彩,胜过了褪色的满身沙子的老矿工“科约特”,那就是说,他们像郊狼(土话中叫作科约特)一样在孤独的山中矿穴里挖掘。也许,就是这样的人在很差的铅中发现了一块尚好的矿石——记住,永远不能依赖我把术语说准确——并随之进入没有收益的围岩核心,希望着,挖掘着,希望着。这些人到时会变得疯狂,但没有危害性,他们相信自己就在财富之墙的后面——他们大多是可爱而单纯的人,你可以为他们做任何善意的事情,除了借钱给他们,我也认识一些以分享探得矿藏为条件的“探矿装备提供者”,那些善于游说的恶棍,考虑到他们即将发现的矿脉,你供应给他们面粉、猪肉和咖啡;但是与寻矿人相比,结果证明这些人非常不值得信赖。寻矿人不向你索取任何东西,他保持着对自己生活方式的快乐的偏爱。如果你了解了它的本质,你会认为那是一种非常优秀的方式。寻矿人已经达到了那样一种程度,他不懂得什么是恶劣的天气,他们在所有地方都同样快乐,只要是在户外。我恰恰不知道需要多久才能被这些元素充满,以致你根本不考虑它们。我自己永远不能经受住炎热和风暴的兴奋,漫长的灰尘弥漫的风的搏斗,岩石上燃烧的雷霆的游戏,以及风暴超出生理承受力时的那种疲惫的激动和苦恼。但是探矿者和印第安人的身体上至死都保留着一种天气防护外壳。

  寻矿者目睹过自然的暴力和人的暴力所造成的破坏,感觉自己落入一种“全能智慧”的掌握,它杀人和饶恕人似乎是为了他们好;但是关于死于疾病,他一无所知,他相信自己永远不会遭受这样的痛苦。这一年,风暴改变了整个山体的前面,他一直在葡萄藤峡谷里。整个白天他都在风暴翅翼的笼罩下行进,希望能胜过它,但是发现它一路跟随,直到夜晚。那以后,他猜测,一场倾盆大雨一直在继续,他无法确定,他睡得很安稳很沉。但是他身上的天气本能没有入睡。夜里,山峰后面的天空消失在雨里,风暴的咆哮传了进来,混合在他的梦中,以致使他移动起来,他仍在睡着,却起身避开了风暴。最后让他苏醒的是松树树干的撞击,它们在猛烈的洪水前倒下,泛着泡沫的漩涡抽打着他,水墙经过时,他紧紧地挂在纠结的灌木丛中。洪水涌过,冲击比尔·格里的小屋,把比尔冲到了葡萄藤谷口的沙滩上,一丝不挂,奄奄一息。太阳升起,暴雨的愤怒平息,寻矿人在那里发现了他,掩埋了他的尸体;但是他从来没有把自己的逃生归结为任何人为因素,仅仅是归功于那不可理解的“力量”的恩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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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寻矿人的旅行路线常常把他引入“热溪”以外的神秘地带,那里,一种暗藏的力量像鼹鼠一样,在地表之下搞恶作剧。无论在那邻近地区是什么力量在起作用,通常人们假定那是恶魔,它不分时辰和季节,随意改变它的手段和方向。它带着隐伏的热量悄悄爬过所有的山坡,难以猜测,直到你注意到山顶的松林开始死亡,它烧焦一大片上好的树林,变成水蒸汽,从多年前已经被遗忘的、结了壳的裂缝中喷发出来。它有时会打破酷热,在清澈的溪流中央冒泡,或者在浅滩上形成能吞人的滚烫流沙。寻矿人对这些爆发有着一种不健康的兴趣,他的房子在一个可敬地区有着令人讨厌的名声,但是我总是发现他的叙述比他的解释更有趣,这些叙述是由矿工们兴味索然的谈话与迷信组成的。这个寻矿者是林中最好闲谈的碎嘴子,只要我能让他离开“引路”、“好运”和“接触”,我们就会聊到迷人的退潮和发洪水的小河,黑山上面矮松的长势,还有牧豆树谷的狼群。我推测他从来不知道,他有多么依赖野兽和树木来获得那必不可少的家和友爱的感觉,在它们习惯的地方遇见它们,发现它们——习惯在春天下到松树溪,在草皮溪岸的掩蔽处抓鳟鱼的熊,孤树泉的杜松和帕迪·杰克的鹌鹑。

  在瓦班,白山南边,有一个地势平坦之处,被风吹斜的杉树形成了一个低低的帐篷,有阴影和遮蔽物的小海湾,野绵羊就在那里的雪中过冬。伐木人和探矿者向我说起过那个地方,但是寻矿人补充了事实。大约在入冬的时候,随时会有突如其来的风暴季节,他试图沿最近的路径穿越,他从中午开始攀登。天气变冷,积雪厚而耀眼,用白色抹去了道路;暴风雪吹来,切断了路标,早早降临的黑暗模糊了风刮起的雪片。根据寻矿人的叙述,他知道自己在哪里,却不能精确地确定。三天前他一直在死谷西部,在缺水的情况下于没踝的流沙中跋涉;现在他在瓦班高地上,在潮湿的齐膝深的雪中,两种情况下他只容许做一件事——继续走下去。无论如何,在暴风雪中那是唯一要做的事。也许是动物的本能,这种本能在他的生活方式中有成长的空间,把他引导到杉树掩蔽所;天黑四个小时后,他终于找到了它,他听到羊群沉重的呼吸。他说,如果他在这个时刻想到了什么,那一定是以为他碰见了被暴风雪耽搁的牧人和他愚蠢的绵羊;但是事实上,他根本没注意到任何东西,除了挤在一起的羊散发的温暖,他钻到羊群中,依偎着它们,昏睡过去。夜晚,羊群骚动时,他也打着瞌睡跟着移动,以保持与羊群的靠近,避开风暴。就那样一直到早晨使他苏醒,晨光开始在一个白色世界上闪耀。那时,他的灵魂震撼地看见上帝的野绵羊站在周围,在杉树篷顶下点着头,巨大的羊角微微颤抖,注视着外面雪的奇观。随着光明的出现,它们离开了他一点,但根本没有注意他。弥漫的光和白雪的亭子游弋在大海天堂般的蓝色中,雪和光就是从那里升起的。云彩散开,在峡谷中汹涌流动。头羊轻轻地在枯枝落叶上跺脚,让羊群准备行动,它们突然开始了奔跑,长距离轻盈地跳跃,几乎是飞行一般,奔下山坡,离开了瓦班。想一想那是发生在一个寻矿者身上!可是很奇怪,尽管他有过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幸运,但在总体上对野兽的了解却很不恰当。他相信蟾蜍的毒液,用魔法防止蛇咬,还有,他对我的朋友郊狼怀有矿工的偏见,这一点让我永远不能原谅。小偷,偷偷摸摸,小偷的儿子,这是他用在这荒野小灰狗身上最友好的词汇了。

  当然,凭借这样的搜寻,他偶尔会碰上或多或少有价值的矿穴,否则他就无法维持他的生活方式了;但是在发现小矿穴的同时,他也有同样多的机会错过大矿脉。他走遍了整个托诺帕地区,没有碰见任何几年后能给这个地区带来希望的东西。他声称在加利福尼亚金矿区刮下过露出地面的岩石碎片,没有发现值得带走的东西,但是这些事情都没有让他失去人们的支持。

  有一次,在反复无常的天气里,我们发现他在一条陡峭的路上运行李,我确实观察到他的行李都装在绿帆布的袋子里,那是英国小说中所写的真正的“公事包”。在这无人租用的西部,它似乎是一件如此不合时宜的东西,让我想起我曾在路边卧倒,俯视着广阔暗淡的山谷,想知道有关绿帆布的事情。他说,他是多年前在伦敦弄到的,那是我第一次知道他曾经去过国外。那是在一次“大大的好运”之后,他进行了那次“伟大之旅”,除了绿帆布袋子什么都没带回来,他认为那次旅行会满足他的需要和野心。这次旅行只不过是让他对英国的富裕有了很深印象,并让他自己置身于伦敦显赫的中产阶级中间。似乎英国富裕中产阶级的境况,他所渴望的足够的文雅,要去欺负和保护的足够小的小孩子,吸引了他的想象力,尽管他没有那么未加掩饰地表达过。

  从那时起我就没有他的消息了,两三年之后,我得知他从一项所有权的放弃中获得了一万美元,这恰恰是那种曾经让他高兴的幸运,他去伦敦花这笔钱了。似乎土地对他的怀念还比不过对他的介意,但是我怀念他,我无法忘记在最不可能的处境下他有可能做出的恶作剧。所以,就是凭着一种熟悉的直觉,一两年后的一个黄昏,我循着一道烟缕,来到一处滴着泉水的洼地,遇见了一个人带着咖啡壶和煎锅坐在火边。我毫不吃惊地发现,那正是寻矿人。没有人能比他的命运更强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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