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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人与狗之间

时间:2024-04-02    来源:www.xinwenju.com    作者:韦墨Ink  阅读:

  六月,本属于“世界杯”的日子,却不料因一则“广西玉林狗肉节”的新闻而“平分天下”,形成了白日聊狗,夜晚谈球的独特舆论现象。

  从网络互掐,到现实救狗,广西玉林着实“火”了一把。据悉,“玉林狗肉节”是广西玉林民间自发形成的节日,是一种欢度夏至的民俗。每年夏至,豪爽好客的玉林市民都会准备好美酒佳肴,盛情款待四海宾朋。然而,“狗肉节”会宰杀大量的狗,引发了动物保护等各界人士的强烈声讨,甚至有网友惊呼为“玉林杀戮事件”。

  关于吃,关于吃的话题,“舌尖上的中国”便是当下最好的注解之一。可以说,绚烂悠久的中国史与吃息息相关,天上飞的、地上跑的,水里游的,但凡能入口者,皆为吃的对象。有关吃的资料更是数不胜数,可谓“吃货”的国度。

  其实,吃狗肉在很多地方已有多年传统,笔者的家乡就有冬至吃狗肉的民俗。而此次动保人士与“玉林狗肉节”形成水火不容的井喷态势,则是源于屠狗的规模、媒体的渲染及动保人士的积极组织。自2010年始,诞生于2009年的“玉林狗肉节”被一些动物保护组织知晓,并受到关注;近几年,这些组织又吸纳了众多拥趸,经常到当地抵制,并到摊贩前踢馆;更有甚者,去年狗肉节开幕当天,一名爱狗人士前往玉林,在堆满狗肉的桌前下跪,“向狗忏悔”;而今年诸多明星卷入,如周杰伦、杨幂、陈坤等,也加入声讨行列,要求取消“玉林狗肉节”。

  本以为这场“狗肉之争”会以动保人士的胜利而告终,却不想从民间舆情和相关调查数据来看,很多人并不像想象的那样,站到动保人士一边,甚至反其道而行之,支持吃狗肉。因为他们认为:狗肉是人类食材,也是私有财产,如果干涉吃狗肉,则属侵权。与国家保护动物不同,不像熊猫、金丝猴、白鳍豚等濒危动物,狗在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;同时,又与宠物狗不同,它们属于肉狗,从饲养、加工、检疫到贩卖都在传统流程之内。要知道,在农村,家家户户都有养肉狗(有的地方称“土狗”)的习惯,它们或看家护院,或贩卖吃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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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能顺利举办的狗肉节,却枝节丛生,媒体的推波助澜,亦起到重要作用。他们与动保人士遥相呼应,以期达到完全禁食的“理想状态”。一些极端人士打着动保旗帜直接干涉商家的正常经营,甚至暴力相向。今年6月初,10名外地人员,闯进摊贩铺子,欲强行救狗,与当地居民发生激烈冲突。双方报警后,摊贩向多家部门出示了动物检疫证等相关证件,而“救狗者”因不能出示任何“狗是偷来的”的证据,竟拍拍屁股,扬长而去。

  话及此,已非纯粹意义上的“人狗之争”,而乃法治之辩。“法无禁止即可为,法无授权不可为。”是法治的底线。“人狗之争”看似合情、合理,但不合法。2007年颁布实施的《物权法》明文规定:“要保护私有财产。”若动保人士能证明这些狗属于非法占有,或采取网络上令人愤慨的虐杀手段,并公之于众,引发了系列关于道德沦丧的社会效应,这就另当别论。“我不同意你的观点,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。”若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,我们看到的,只会是两败俱伤。

  深究之,这是公民意识觉悟与现代文明进程不相匹配造成的,二者并未齐头并进。浅看,硬实力很硬;深探,软实力很软。深知很多城市,数以百万计的流浪动物,出现在各个角落,饥饿、疾病以及绝望的眼神望着你。与其人云亦云、不分青红皂白地抵制狗肉节,不如静下来思考如何建立一个完善的动物保护机制,让动物们不再流离失所,老无所依,生不如死。当前,动物保护法治缺位,致盗狗、虐狗现象频发,施暴者不受法律约束,“人类的好朋友”本应有尊严地死去,却惨死在这人间地狱。时至今日,从动物保护的全局来看,国家依旧没有出台相关屠宰狗的司法解释,也没有任何狗肉检疫程序和标准,狗肉节举办地玉林竟无一家合法的狗肉屠宰场;更没有实质上的动物福利法规,与英美等动保法律法规较为完善的国家相比,可谓喟叹不如。

  通过“玉林狗肉节”,我们再次陷入沉思,如果构建现代饮食文明,完善动物保护法律法规,提高公民意识素养,这无疑是一项长期,不设限的系统工程。这项工程,关乎人,关乎狗,关乎这个国家的“软未来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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